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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

Tag: 江门招聘 2011-01-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府办公室组织招考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市金融工作局日常会议的接待、后勤工作。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广东省户口,身体健康;
  5.具有准驾C1型以上汽车的驾驶执照;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7.具有3年以上金融工作经验;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内19号楼二楼19206室
  (二)报名时间:1月31日、2月1日二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 咨询电话:(750)3272077、3273059
  四、招考方式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2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我办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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