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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聘172人

Tag: 河源招聘医院招聘 2011-01-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做好河源市中医院和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中医院新院是一所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集医疗、预防、保健和教学于一体的中医专科医院。新院目前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设有床位300张,年门诊量达16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5000多人次。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0人。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新院是一所集医疗、妇幼保健、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目前按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进行建设,设置床位300张,年门诊量达31万余人次,年收治病人15000多人次。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0人。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至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老城区滨江大道(原市人民医院院址)市中医院F栋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762-3340077(现场报名电话)、3341916。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清晰填写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市卫生局发给准考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在职报考者须提供《用工合同》和在二甲以上医院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
  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局、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组织。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管理、工勤和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法。
  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
  3、各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操测评相结合,实操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管理、工勤和其他岗位考生全程参加每个考试环节。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管理、工勤和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占40%、实操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当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录取,管理、工勤和其他岗位按实操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实操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实操成绩。
  3、面试、实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卫生局、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41916。
  八、其他
  (一)实行试用。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试用合同。
  (二)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河源市中医院和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河源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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