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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公开选拔10名处级领导干部

Tag: 梅州招聘 2010-10-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创新选拔领导干部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班子结构,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推动梅州绿色的经济崛起和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经梅州市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10名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梅州市旅游局副局长、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梅州市统计局副局长、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梅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梅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梅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各1名。
  二、公开选拔职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以外,还须符合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公示、组织考察、确定任职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2010年11月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考。
  ⑴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携带填写好的《梅州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请登录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 meizhou.gov.cn,或梅州党建网:http://www.mzdj.cn,或梅州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 mzrsrc. com下载),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3张,到中gong梅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梅州市江南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53)2250452。
  ⑵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请登录梅州市人事人才网(
http://www. mzrsrc. 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梅州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点击确认即可,并打印报名表留存。
  网络报名人员应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打印留存的《梅州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相片3张,提交报考单位公选办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含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每个职位公选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个别职位因特殊需要,经市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可放宽到1∶6,低于该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对外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象公示
  考察对象将在有关媒体进行7天的公示,并将其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考察工作在公示期间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任职人选
  市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拟任建议人选。选拔职位与建议人选比例按1∶2确定,报市委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经组织考察,认为某个职位无合适的人选,报经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选职位,享受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对公选任职的梅州市外干部在家属安置、子女入学方面给予照顾。试用期内,市外干部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住房;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正式任职后,服务满5年的,省内市外干部一次性给
  予15万元住房补贴,省外干部一次性给予25万元住房补贴。
  (二)管理
  公选职位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适当安排工作。
  公选人员被确定试用后,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
  本公告由广东省梅州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梅州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信息一览表
  附件2:《梅州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
  广东省梅州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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