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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0年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Tag: 佛山招聘乡镇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1-01-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10]379号),现将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省划定的分数线,本次考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我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
  按照要求,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范围
  1、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佛山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笔试并按招考职位比例、笔试成绩合格排名拟参加面试的考生。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鉴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各职位超过规定比例(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以外且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所报考职位出现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时参加递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4:30;下午4:30-5:00审核递补考生。
  2、资格复审地点: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三)报考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资料以及报名登记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后打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面试
  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凭内地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佛山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全市统一为2011年1月13日至14日(每位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地点: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银峰路2号)。
  附件:《佛山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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