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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东莞市残联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1-09-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东莞市残联招聘聘用人员公告已发布,广东东莞市残联招聘3名聘用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9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东莞市残联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2名、技术岗1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扫描件):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及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报考第四类普通聘员岗位(002、003岗位),非东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东莞市2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9日。

  4、报名邮箱:dgsclrsb@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采取“线上考核+现场考核+面试”方式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第三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开考。

  (1)线上考核。线上考核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线上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线上考核成绩。线上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线上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考核环节人选,未达到1:10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考核环节人选。

  (2)现场考核。考生根据给出题目进行书面作答,时间为2小时。现场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现场考核成绩。考生现场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共三道题目,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现场测试考生的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核算“面试”成绩时,将每个要素的考官评分相加平均即为要素得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现场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上公示,并同时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三)有关现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39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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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gddgdpf.org.cn/dgdpf/tzgg/202109/fc2d4f58538f451eae9e50a21a3dcad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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