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事业单位

2021年9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公告(73人)

2021-09-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9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公告已发布,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招聘社康机构医师(非编制管理)73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3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9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招聘社康机构医师(非编制管理)73名。其中全科医师54名、公卫医师15名、其他岗位医师4名(详见附件《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9月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补助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补助。符合《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康中心公开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卫计发〔2018〕44号)或我区聚龙名医等人才政策的,可申请相关补助或奖励补贴。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的各学历层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7:30。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ongjianhong@szpsq.gov.cn,邮件名请标注为“坪山区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招聘+岗位名称”。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9月招聘区属公立医院社康机构医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执业医师、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书;

  5.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一)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类汇总,并反馈至各医院。医院负责审查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

  (二)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各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合格(考核)人员由各医院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

  各医院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时间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五、确定拟聘人选

  (一)本次考核合格线为60分。考核结束后,各医院再从各招聘岗位考核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依考核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二)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各医院拟聘人员名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并经体检合格的(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招聘查询网址如下: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四)联系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0755-84513460,童老师;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0755-82492369,郭老师;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0755-28827052,周老师;

  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0755-28799260,罗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9222912.html
\
 

更多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