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继承

2020-05-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继承,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广东公务员更多资讯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相关信息。

  首先,我们先看到关于“继承”的概念问题:

  《继承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从法条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个考点——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是针对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合法财产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

  其次,“继承”中,我们还需要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法定继承中,我们需要记忆法定继承的顺位: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继承分为两个顺位,每个顺位的内容是需要我们精准记忆的,就同一顺位而言,每个人在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一般均分,且按人头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明确掌握,第一顺位是排斥第二顺位的,第一顺位只要有人在,第二顺位的人就不会参与继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遗嘱继承分为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在考试中,我们需要掌握五种医嘱继承的概念,此外我们还需要掌握,这五种医嘱继承中,因为公证遗嘱是由国家公证机关进行的,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了解更多广东公考资讯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wwwgdgkworg

、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