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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09-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选调公务员9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14日9:00时至2019年9月20日16:00时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拟在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集中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委任制公务员9名。具体岗位详见《黄埔区纪委监委 广州开发区纪工委2019年公开选调干部岗位表》。
 
  二、选调人选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与拟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以及能够胜任拟选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并在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工作满2年,现职务层次为一级科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2019年广州市市直单位因机构改革转隶到区的人员,年龄可在同等学历条件下放宽3周岁;
  7.身体健康。
  (二)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9月20日。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4日9:00时至2019年9月20日16:00时止。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具体网址为:http://www.hrssgz.gov.cn)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
  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选调人数的1∶5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打印准考证
  9月24日至28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在广州市区内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现职务级别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组织考察和体检阶段。
  (七)综合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综合考察,具体程序包括:
  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广州市内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3.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查。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拟任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在选调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突击提拔,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不予调入。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选调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咨询电话:82119126、82378483
  监督电话:82118224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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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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