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选调生

2019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09-0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27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一级科员1名,从事财务、后勤工作,常驻北京。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中共党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经济学类专业优先,有财会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强,知识面较为全面,学习能力强;
  5.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7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职务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27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foshanbsc@163.com,邮件主题:2019年选调报名+姓名。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人员名册表》(见附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各1份;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参加考试时带上“三证原件”);
  (4)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者任职文件等;
  (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如果有,一并提交)
  (6)个人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面谈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谈和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谈和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从接到体检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
  佛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19年9月6日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