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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公务员申论热点:农民工维权

2012-01-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社会热点一直是公务员考试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kw.org)特搜集一系列的社会热点供考生阅读,可帮助考生扩大知识面并且可积累素材以及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本期话题:
  农民工维权
  【背景链接】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在我国,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事件】
  12月5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打工的4名农民工因急于赶往火车站返家,无奈接受遵义10路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出的“议价”车票:原本1元坐全程的票价,因为他们提了四个大旅行包,车票变成了30块钱。此事被微博网友称为“史上最贵公交车”,并引来多位遵义市民自发代为讨要说法。
  2011年底,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呈现了两个画面: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问题分析】
  专家总结以下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的方面:
  问题之一:劳动权益屡遭侵害。
  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险”的工作。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竞争的行列中来,一些城市又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
  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
  第三表现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这些不公平的遭遇都源于城乡二元体制下社保政策不够完善。而看电视、打扑克是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方式,城市一些文体设施门槛较高,未能向他们免费开放。
  第四表现是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因此产生的工伤、职业病都是农民工权利遭侵害的频发环节,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难点。
  问题之二:政治权益难以实现。
  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由于长年在外,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第二是人格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每当遇到劳务纠纷时,农民工成为被侮辱的对象,辱骂、搜身、挨打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工单位为了防止农民工中途辞职、偷拿东西,随意扣押身份证及工资,限制离开厂区及经营场所。
  问题之三: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
  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城市里公办学校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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