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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问题

2010-07-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0年广东政法干警招录关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问题规定如下:

  1、报名时,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报考者的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它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1.2-1.4,20kb以下);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已退役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退役证;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④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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