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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务员
基层工作经验

   你好,我在镇街党政部门(分局)工作有两年以上但现已离职(工作时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还没找到工作,请问报考公务员时算不算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该出具如何的证明?谢谢


2010-10-11 20:49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属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属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一般劳动合同可做为关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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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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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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