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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务员
应届毕业生所需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是否能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代替?或者是其他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笔试通过,资料审核需要就业推荐表原件,但是原件已交给之前签约公司,暂时无法拿回,
学校说法是:往年可以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来证明与原件相符,
但是有关招考单位又说一切以原件为准
请问可以有什么办法解决?除了与原公司毁约拿回原件这一办法


2018-05-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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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资格审核单位。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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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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