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在线咨询>广州公务员
已解决  已解决
广州公务员
现在就业难,当前广州户籍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见习、实习经历可否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我是一名2015年毕业的广州户籍大学生,现在我在校读书的寒暑假期间,已经参加过多次不同单位的见习和实习工作,请问这算是基层工作经历吗?


2013-09-03 17:17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3-09-04 14:59
考生咨询热词
推荐文章
即将公布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