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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资格问题

你好,我是2010年6月份毕业,毕业后与一家民办学校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我去了那家学校上班。我的报到证在毕业时被学校派到原籍的教育局,户口也在生源地所在地,请问我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2011年的省考吗?如果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需要出具一些什么证明材料吗?


2011-01-2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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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2010年招考公告中规定:2008年、2009年毕业的已经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预计2011年招考2010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尚未就业的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具体以最新的招考公告为准。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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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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