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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年工作经验的疑问!!!

四、“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和计算,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直辖市)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1年5月7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职位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截止到2011年5月7日,累计时间达到2年以上。

但是一般的地方算工作经验的话  都不是说要算到你公告出来的那天,比如http://www.gjgwy.org/2009/0721/187.html  就算到了7月份,因为大家都知道,所有的高校一般毕业证上面的时间都是每年的6月份,所有09年毕业的到现在肯定可以算是2年工作经验,而深圳的这次只能计算到5.7号,这个就不太合理,让很多09年毕业的人,根本连报名都报不成。请问,是否是这样的。该如何处理呢。。。。。



2011-05-10 15:34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计算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若有疑问或相关建议可直接像深圳市考试院反映。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5-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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