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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
两年基层工作经验

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本人在一家私企工作,没有缴纳社保。
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本人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缴纳社保
实际被派驻到深圳一个派出所工作6个月
2016年9月开始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2019年6月毕业
但我于2019年1月1日开始与深圳一家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被派驻到深圳一派出所工作至今
请问我符合2年基层工作经验吗?


2021-01-29 21:17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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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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