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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1条措施深化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Tag: 深圳人事事业单位 2010-08-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昨天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深圳市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批准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为更多的干部提供展示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选人用人的过程、以更令人信服的方式评价干部、用更多样化的方式激励干部,大胆启用想干、敢干、快干的干部。实施意见提出了21条主要措施,力求在选人用人科学机制上有新的突破。
  ■ 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
  根据实施意见,深圳市将研究出台“规范市管局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重点完善“一把手”提名机制,根据不同类别职位的特点,实行市委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本系统或本领域民主推荐提名、面向社会公推公选、组织推荐提名、个人推荐提名等多种提名方式相结合的分类提名推荐领导干部的办法。
  此外,该市还将探索建立民主推荐职位预告制度,按照知情度、相关度和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探索实行民主推荐权重分析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参与人员在不同层面的推荐,设计不同的权重比例,并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既要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注意保护真抓实干、坚持原则、敢于负责、锐意进取的干部。
  ■ 大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制度,继续对部分重要岗位人选实行常委会差额票决,探索推进全委会对重要岗位人选进行差额票决。该市将积极创造条件,在全市局级以下副职岗位全面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到2015年,每年新提任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二分之一;机关中层以下领导干部除特殊岗位外,一般应以竞争性选拔方式为主要形式;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一般应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
  ■ 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制度
  在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制度上,深圳市将积极探索上级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逐级遴选干部制度,采取公开方式从区、街道党政机关选拔优秀干部到市直机关工作。区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同时,建立健全从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选拔街道中层领导干部制度,每年拿出部分职位进行定向招录和选拔。
  从2010年起,市直机关招录公务员,一般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职位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并逐年提高比例。到2015年,市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有计划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培养锻炼。
  ■ 推进干部工作的信息公开
  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使该市干部工作更加规范、民主和公开。深圳市将制定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探索试行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探索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推荐选拔职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结果、考察意见、投诉情况、征求意见情况、任用结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公开。完善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适时发布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和信息。
  ■ 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
  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继续推进“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实行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加强对街道党工委书记的细化管理,实行市委组织部派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讨论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任免的会议。
  ■ 畅通干部能“下”的渠道
  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畅通干部能“下”的渠道。研究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办法,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交流转岗、转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完善相关保障性配套措施。
  ■ 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上,该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开展拉票贿选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对拉票的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降职等组织处理。
  ■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深圳市将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把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结合起来,创新和优化经理人员市场化甄选聘任机制,逐步开放经理人员岗位,加大面向社会选聘力度,借助科学的评估和招聘手段引进人才,使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成为选拔经理人员的重要方式。
  ■ 推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深圳市将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加大法定机构改革力度,推进南方科技大学、前海管理局等6家单位的法定机构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与公务员行政级别脱钩、体现不同领域事业单位特色的管理岗位等级制度,并组织现有人员向新岗位、新制度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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