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选调及遴选

2022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内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2-11-23 13:34:5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内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内选调3名公务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公众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更多广东招聘公告获取
\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内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4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咨询电话:0755-88127073、88128235;邮箱:hecl@shenzhen.gov.cn;传真:88102813。

  (二)报名。采取个人邮寄和网络结合的方式报名。通过邮政EMS邮寄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ecl@shenzhen.gov.cn。[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06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35]。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9日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三)资格初审。我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我厅一般按照拟笔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低于6:1的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一般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选择排名前9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3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考察和体检。我厅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按规定递补。

  (七)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3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3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八)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准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厅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报考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0262718.html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工作人员附件 

\广东地区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广东教师招聘相关资讯

 
\
扫码关注我们
\ 

更多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