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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76人)

2022-11-22 14:31: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76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2:00至11月26日17:3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公众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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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茂名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茂名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市下辖各区(县级市,含市直机关设在区(县级市)的派出(驻)机构、直属机构,不含经济功能区)、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我市各区(县级市)、镇(街道)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除外),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相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的,在本单位工作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其他职位类别的,应当满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职务职级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2:00至11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按时登录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d/11mmgwy/)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2022年度茂名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机关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推荐后,扫描上传(同时上传word版);另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100KB以下)。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初审。各遴选机关对每位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审核同意”的方可参加笔试。遴选职位设置1:3的最低开考比例,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该职位取消遴选,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由遴选机关负责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通知后于2022年 11月28日17:30前通过报名系统重新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等自身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或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或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及自身条件变化导致其他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环节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2日8:30至12月16日17: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若同一职位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留意茂名市组织工作网发布的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各2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对象按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遴选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体检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拟遴选对象由遴选机关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疫情防控

  本次遴选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确保正常参考,以免造成遗憾。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swzzb.maoming.gov.cn/View_-1_86_5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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