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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第一批招聘雇员公告

2022-03-0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第一批招聘雇员公告已公布,新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9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3日至3月7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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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2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第一批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新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9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日后出生),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三)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前往新港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办报名,地址是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

  2.报名时间:从2022年3月3日至3月7日,工作日期间,9:30-12:00,14:30-17:30。

  3.报名资料:报考者填写《新港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本人签字),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核验原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

  4.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候考室为新港街道三楼多功能厅,面试地点为二楼会议室。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确定总分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2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制度及街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雇员待遇按照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或者“穗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对于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度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4296599。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cnts.gov.cn/attachment/0/218/218594/253989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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