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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招聘非编人员公告

2021-12-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1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招聘非编人员公告已发布。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人员5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26日下午6: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招聘非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非编人员5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5名,岗位要求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1年12月公开招聘非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26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1年12月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2),表格中所有信息均需完整填写,包括个人证件照及落款签名;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6.本人“粤康码”二维码截图,截图显示时间需在报名起止时间内;

  7.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hjyrsk2019@126.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四)咨询电话:0755-23336321。

  (五)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入职体检、心理测评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完成心理测评。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

  六、人员聘用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七、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③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⑥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终止使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dtxx_124232/tzgg_124234/content/post_9452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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