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编外人员

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11-1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发布,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11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详见《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5-28333966。

  此次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将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liuyushan@dpxq.gov.cn。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或RAR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物业管理员+13511223344.pdf),同时,邮件主题务必标注“姓名+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专业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提供本人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

  2.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截点为2021年10月31日。

  (二)资格初审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下一轮考核。

  (三)适岗能力测评

  此次招聘食堂运营监督员、物业管理员岗位适岗能力测评方式为笔试加面试,会务员岗位适岗能力测评方式为面试,均由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

  1.食堂运营监督员、物业管理员岗位:笔试合格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会务服务员岗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依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成绩公布:报考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审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安排具体工作。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rsxx/zkzp/content/post_9360123.html\


更多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