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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公告

2021-11-1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公告已发布,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0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聘公告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音乐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由星海音乐学院管理。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公办中等音乐专业学校。学校以培养高等音乐院校优秀后备生和复合型中等音乐人才为目标,以教学、教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重视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加强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计算至公告发布时间)。应届毕业生无年龄限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5日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1.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星海音乐学院人事招聘系统

  (https://rszp.xhcom.edu.cn:8443/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系统每天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7:00至23:00。报名人员须严格按操作说明要求填写,因个人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个人自负。

  2.提交个人材料

  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个人材料邮寄至星海音乐学院人力资源部,材料封面注明“应聘附中材料:岗位代码,姓名”。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完成报名后,在系统自助设置里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音乐会节目单等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7)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请提交任职聘书或者任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8)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3.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行政楼407室;邮编:510006;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3289。

  (三)注意事项

  1.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zwgk/gsgg/index.html)或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须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地区、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以及考试通知、准考证发放等事项将于2021年11月30日前在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栏。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综合面试人选。因综合面试人选个人放弃,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形式:

  1.A类岗位: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合格线为80分。

  2.B类岗位:综合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占70%,结构化面试占30%。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合格线均为8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将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 /zwgk/gsgg/index.html)和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xhcom.edu.cn/rczp.ht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星海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通过网上报名的,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个人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即可(考试时须验原件),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五)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应聘者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拟聘用人员须于学校通知报到时间内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七)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3289(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0-39363338(纪检监察室)



  星海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626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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