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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11-0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已发布,顺德区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员工1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和所属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类别、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类别

  招聘的珠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即与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订立劳动合同,在财政全额保障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发展改革局机关招聘从事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及市政建设方向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1名。

  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招聘从事项目评审方向专业技术类三级岗位1名。

  市区域和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协助横琴粤澳合作区市场研究、深珠合作区示范区建设研究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2名、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2名。

  市节能中心招聘协助用能预算管理、协助用能权交易试点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及市政建设方向(局机关):

  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1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后出生),地理科学类(B0705)、城乡规划(B081002)、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农业经济管理类(B1203)专业。

  (2)项目评审方向(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专业技术类三级岗位1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后出生),经济学(A02)、建筑学(A0813)、土木工程(A0814)、城乡规划学(A0833)专业。

  (3)横琴粤澳合作区市场研究、深珠合作区示范区建设研究方向(市区域和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2名: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后出生),经济学(A02)、经济学类(B0201)、建筑学(A0813)、建筑类(B0810)、管理学(A12)、公共管理类(B1204)专业。

  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2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后出生),经济学类(B0201)、建筑类(B0810)、公共管理类(B1204)专业。

  (4)用能预算管理、用能权交易试点方向(市节能中心):

  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2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1日后出生),能源经济(B020106)、能源动力类(B0805)专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1)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3)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采用社会招聘的形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期过后将关闭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清或填写不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上传至邮箱:zhfgjrs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XX岗位职员招聘+姓名”(如:“市区域和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职员招聘+张三”)。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发展改革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需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珠海市发展改革局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信息采集表》和个人近期蓝底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

  (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PDF格式扫描件;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及其他体现学习成绩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PDF格式扫描件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工作年限累计时间计算至2021年11月11日(如报考的职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则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无法证明的,还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照1-6的顺序重命名为“考生姓名+序号+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XX岗位职员招聘+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注意:以上各类材料、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在资格复核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要收原件、本人照片2张,经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同时具备所学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我局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11月16日-19日。市发展改革局人事科对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笔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胜任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于考生原因导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将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届时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试最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将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的珠海市级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可通过与考察对象密切接触者个别访谈、群众评议、审验档案及证件、与考察对象本人面谈、到其主管及公安等相关部门实地查证、去函核查等方式,重点了解考核对象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职员防疫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26166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点击下载>>>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post_3017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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