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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韶关市新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韶关市新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广东韶关市新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场报名:2021年11月8日至10日,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0日24时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韶关市新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引进新丰县融媒体中心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1名播音主持工作人员:适合女性,形象端庄,普通话水平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人员。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能够独立策划节目方案并实施;有一定的文字编辑和新闻采写能力、扎实的语言基本功、较强的口头表述和临场应变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有在县级以上媒体单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网上报名的报名资料请投递到县融媒体中心邮箱:xfcatv1998@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职位代码+姓名+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1年11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11月10日下午17时。

  2.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0日24时止。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融媒体中心(新丰县广播电视台)三楼办公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签名,1份);

  6.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7日;

  以上所有证件现场报名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需要扫描电子版。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现场报名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网上报名的考生,考生投递报名资料机会只有一次,不接受多次投递,请考生考虑清楚及看清楚报考岗位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诚信报名,待笔试成绩确定后,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融媒体中心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试镜、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笔试+面试+试镜”进行。

  本次考试主要分笔试、面试、试镜。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址:待定

  面试、试镜时间地点待定。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指定参考书目。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在统筹考虑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绿码、正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选名单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试镜

  面试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需进行试镜。试镜成绩实行百分制,试镜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镜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试镜由用人单位对应聘播音主持人员进行试镜考核。

  (2)试镜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镜成绩×40%。

  总成绩可在试镜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镜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防疫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封闭区、封控区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封闭区、封控区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韶关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6921031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融媒体中心(0751-684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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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丰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66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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