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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公告

2021-10-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公告已发布,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招聘聘任制辅导员15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深圳大学招聘聘任制辅导员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大学决定招聘聘任制辅导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毕业不超过2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愿意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6.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等相关专业学习或从业经历者优先;大学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有专职或兼职辅导员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ww.sydwzl.com/gdszdxfdyzp2021/。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17:00。

  3.报名系统内需上传的材料与要求:

  (1)身份证;

  (2)本人近6个月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限*.jpg格式,30kb以下大小);

  (3)本科及以上所有学习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及在读证明(证明内容须包括应聘人员的入学时间、学制年限与预计毕业时间)。

  (4)党员证明材料,由应聘人员所在党委开具(证明内容须包括应聘人员的党员身份、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党费缴交情况)。

  (5)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证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开具部门需加盖公章)。

  (6)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选

  学校将综合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能力,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基本知识,笔试日期暂定于11月上半月(具体时间待定,考场设在深圳),有关笔试的具体安排将于初选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五)面试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将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需自理。

  (七)审核批准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hr.szu.edu.cn)上公示。

  (九)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大学办理入职手续。本次录用的人员到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薪酬待遇依据深圳大学聘任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辅导员入职后须入住学生宿舍至少三年。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应聘。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过程涉及个人差旅及食宿自理。

  6.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用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7.本公告由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张老师。咨询电话:0755-26534449。

  深圳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1年10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hr.szu.edu.cn/info/1139/5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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