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村官

2021年广东广州冲口街道招聘环保员公告

2021-09-1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广州冲口街道招聘环保员公告已发布,广东广州冲口街道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5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广州冲口街道招聘环保员公告

  根据市、区对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冲口街道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队伍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冲口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以下简称环保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工作需求,能适应24小时轮值工作。
 
  三、工资福利
 
  1.按照冲口街道环保人员标准执行,年薪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其他用工成本)。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80%计算,享受相应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
 
  2.经费来源:区财政拨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5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309室,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81690210。
 
  4.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填写《冲口街道公开招聘环保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时一并填写,填写信息时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字迹须端正、清楚。报名应聘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
 
  注: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向我街道提交资料的所有应聘人员,即视为同意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交由我街道备案,一经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5.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考试。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程序进行,考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首先进行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面试的人员然后再进行笔试考试。
 
  3.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4.考试成绩。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分别为100分,任何一项未达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初步名单,报街道办事处会议批准。批准后将拟录人员在荔湾区信息网及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意见后,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如出现本人放弃或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况,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65432.html
\
 

更多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