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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招聘岭南街统计人员公告

2021-09-1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招聘岭南街统计人员公告已发布,岭南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街道统计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招聘岭南街统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岭南街道统计基础,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增强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的水平,岭南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街道统计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临聘人员的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具有统计学类、会计学类及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聘用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如具有统计调查、普查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以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服从组织分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9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2.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1492834798@qq.com。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岭南街道公开招聘街道统计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岭南街道组织实施,通过初审后,将另行通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党的基本知识、统计调查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能力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计划笔试时间:2021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计划面试时间:202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和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录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聘用合同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岭南街道提出,岭南街道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岭南街道统计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工资薪酬、法定的“五险一金”和福利等。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六、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二)报名咨询电话:020-81849661,监督部门:岭南街综合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20-86538014。

  (三)本公告由岭南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考生,及时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小程序上申报个人健康状态,确保本人可持正常码进入考场;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请报考者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招考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点击下载>>>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66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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