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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2021-09-1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已发布,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1名雇员,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3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为充实街道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保密意识,愿意从事民兵日常集训管理等工作,能接受突发情况值班;无违法犯罪记录;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常住地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优先考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3日(以我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文件包发至指定邮箱:1090882095@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姓名+报名龙凤街雇员”,附件:上传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压缩包,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彩色电子扫描件,具体如下:
 
  必须提交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于学信网打印),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伍证扫描件。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并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将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试事宜。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防疫措施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766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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