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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员额人员公告

2021-09-0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员额人员公告已发布,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员额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0日。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14:30-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员额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员额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信息化管理岗1名。主要职责:负责信息化工程项目和平台的需求、设计、开发的管理和验收测试管理工作。
 
  (二)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岗1名。主要职责:负责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业务协同平台以及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内网、机关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三)数据分析岗3名。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的收集、清洗、整合、共享和数据库建设管理运营,提供基础数据和统一房屋地址编码的查询、统计、分析等服务。
 
  (四)网络信息安全岗1名。主要职责:负责信息系统、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平台的账号管理、权限配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zzb@szszfw.gov.cn。请将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文档以“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命名。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附件3);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反映个人相关工作经历、项目成就或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4.《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签字后拍照或扫描;
 
  5.近期电子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报名人数和报名人员与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等因素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招考单位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收到通知者即为未通过资格初审。
 
  四、笔试安排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
 
  (一)笔试时间:
 
  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14:30-17:00。
 
  (二)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进入笔试人员请于2021年9月22日10:00-9月24日17:00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另行在深圳政法网网站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深圳政法网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于笔试当天13:20前到达笔试现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线路。
 
  五、面试安排
 
  面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在“深圳政法网”网站上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六位数、报考岗位)。
 
  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面试名额按照与岗位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请提前电话通知招考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如某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2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录人数。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要求与规则:面试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深圳政法网”网站上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六位数、报考岗位和成绩)。
 
  六、体检安排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考单位组织到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选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具体安排以体检通知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不安排考察,招考单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负责对其德才表现以及岗位匹配情况进行考察,核实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被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奖励或技能资格证书等。上述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政法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工资待遇
 
  专业技术员额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专业技术类雇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时,应遵守组织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报名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招考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随时发布有关此次考试的最新通知,请密切关注“深圳政法网”网站,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咨询电话:0755-83055001。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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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hrss.sz.gov.cn/szksy/zpxd/content/post_909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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