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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1500人)

2021-08-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已发布,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0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0:00至9月8日17:00。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素质测试》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下载)。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深圳市公安局第七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温馨提示: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正常(即确认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二)“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三)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或入境已满21天未满28天,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但未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未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或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但未持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一)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后“粤康码”为绿码的,并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喉痛等疑似症状,已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创染病,经询问流行病史无异常,并持有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经询问流行病史无异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按规定在考试前14天起,每天在“粤康码”(微信小程序搜索)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直到考试当天。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凡符合第四点前二种情形的,考生需准备考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绿码及行程卡。不能出示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外地来深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国(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深圳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六、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并通过考生服务系统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注意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附: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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