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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校聘人员公告

2021-08-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校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校聘人员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21000余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诚聘事业单位校聘优秀人才17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校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校聘制人员(非省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我校校聘制人员分为校聘A类岗、校聘B类岗两种用工类型,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为校聘A类岗人员,其他人员(如本科及以下)为校聘B类岗人员。A类岗、B类岗因学历、职称、聘岗类别和级别、工作年限等不同,工资和薪酬待遇有所差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 9月11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具体见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其中,暂缓就业人员须在面试公示结束后、录用手续办理前到相关部门取消暂缓就业。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办公室、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审计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通过初审需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论具备何种学位和职称,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及评分,采用分类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需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同时,我校亦拟采用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3.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及岗位相关知识,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2)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得出平均分。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学校、考生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成绩合格且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  袁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纪检监察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10816/8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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