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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技工院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43人)

2021-07-2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技工院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已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技工院校招聘工作人员243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笔试定于2021年8月22日,地点广州市。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技工院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所属技工院校2021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技工院校招聘工作人员243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非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含技工院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技师技能等级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资格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请于2021年8月19日9:00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名,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定于2021年8月22日,地点广州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相同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核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厅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438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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