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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雇员公告

2021-07-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雇员公告已发布,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10名雇员,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1年8月4日09:30-11:30,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下载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125.92.248.12:8011/ggfwweb/jgguksgrlogin.do?doMethod=JggyksGrGo)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四室(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1号)。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陆报名页面查询。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8月4日09:30-11:3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37756。
 
  点击下载>>>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zs.lss.gov.cn:8011/Recruitment/seeDetail.action?publishInfo.id=75A033A656FA44AFB153DB0C74CB483D&websiteTitle.id=402898c850f5dd590150f5e27b5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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