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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政府聘员公告(30人)

2021-07-1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政府聘员公告已发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区管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30名,其中20名政府文员,10名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 2021年7月23日16: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基层党建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缓解相关单位人员不足问题,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区管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30名,其中20名政府文员,10名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聘员30名,其中政府文员20名,辅警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辅警要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础操作,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辅警为退伍军人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在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且在岗的临聘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报考的,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七)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八)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于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
 
  (九)政府文员在同等条件下,本区户籍报考人员具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共党员身份优先聘用;辅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 2021年7月23日16:00。对《2021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及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82.92.48.72/)报名,按以下两个步骤完成报名:
 
  1.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2.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82.92.48.72/)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广东省汕尾市”考区、“2021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专场”批次,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模块,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 2021年7月23日16: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条件要求进行报考,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其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一经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合格的,若放弃面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用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考招聘职位。
 
  3.网上缴费。报考者按66元/科目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招聘单位和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不收取费用。
 
  4.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机考、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1.政府文员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2.辅警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机考
 
  本次机考科目共3个,分别为“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设定每个科目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机考成绩=windows 7成绩×30%+word 2007成绩×35%+excel 2007成绩×3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能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机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182.92.48.72/examfront/jsjPrintZkz/init.htm。
 
  (二)资格审核
 
  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者,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资格审核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承诺书原件(从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后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书。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体能测试
 
  对报考辅警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体能测试考1000米跑,合格成绩为5分钟。体能测试结果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在合格线以上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机考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二)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组织人社局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分配,各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按《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侨机编﹝202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聘用人员违反《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侨机编﹝2020﹞2号)等规定的,区组织人社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机考、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考者参加考试后,不得向其他人员或单位透露有关考试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660-8255398。
 
  附件: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21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weirc.com/1626270188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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