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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招聘统计员公告

2021-07-1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招聘统计员公告已发布,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招聘统计员1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 7月19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招聘统计员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的意见》(穗府办函〔2020〕24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我区街道统计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荔府办〔2020〕20号)的有关要求,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统计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职位

  招聘逢源街道统计员1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统计工作,有一定的统计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好,文书材料撰写能力较强;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聘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至7月19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 7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方式报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1382415,邮箱:hjjjszh@163.com

  3.报名资料

  填写《逢源街道招聘统计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核

  由街社区建设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统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政府、荔湾区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逢源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电话:81382415)负责解释,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1942662)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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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37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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