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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4-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广东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6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港口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6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港口镇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2019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有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港口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扫描件;
 
  (3)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学视频(6分钟左右,含1分钟自我介绍和5分钟左右的教学片段视频,不得作任何加工处理。 视频要求:视频需结合所报岗位要求,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姓名。)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在招聘现场都需交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2)方式: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发到我镇招聘邮箱312329763@qq.com。原件验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由我单位招聘小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素养、学习成绩、教育教学态度和道德素养、心理素质、沟通能力、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综合岗位匹配度,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比小于1:5的,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我单位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有关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和相关事项。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0760-88480768。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4.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授课)和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能力测试(答辩、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展示等)占面试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港口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6.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镇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不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1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镇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4.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8480768
 
  中山市港口镇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760-88402235
 
  中山市教体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点击下载>>>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27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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