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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1-03-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股级以下职务公务员8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愿意在选调单位工作3年以上;

  6.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悉操作计算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甘于奉献;

  7.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仍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2.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dwb5550018@163.com;联系电话:0662-5550018)。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将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现单位任职文件、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由阳西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现单位任职文件的原件到阳西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

  (三)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初审合格者,进行笔试;复审合格者,进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按综合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录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不同意调出或不接受前往考察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中共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在阳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须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必须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要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选调工作由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开展。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gxi.gov.cn/gk/tzgg/content/post_519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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