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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1-03-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已公布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5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6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宣传文化工作。

  (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四)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需同步将电子档《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证件照和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以“姓名+报考合同制职员+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swxcbbgs@zhuhai.gov.cn。

  (5)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双面打印,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6室。邮政编码:519000,咨询电话:2222353,监督电话:2120823。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6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优先考虑有宣传文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的报名人员。报名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工作经历、起草文稿等情况综合评判,视情况进行网络视频面谈,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在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宣传网(http://www.zhxc.gov.cn)公告,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交通费和住宿费自行承担。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取消招聘资格,并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宣传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739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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