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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考常识积累:《保密法》

2021-02-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法律常识:《保密法》。

  《保密法》

  2020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10周年。今天一起学习保密法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什么是秘密?

  所谓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就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点:一是隐蔽性;二是莫测性;三是时间性。一般地说,秘密都是暂时、相对的和有条件的,这是由秘密的性质所决定的。

  三、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下列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二)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四、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五、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

  六、国家秘密等级划分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七、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什么方针?其主要含义是什么?

  《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积极防范”,就是要我们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范泄密和窃密;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贯彻《保密法》的基础上,要在密级、部位和人员等方面区别情况,确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不出问题。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就是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保密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八、什么叫泄密?

  泄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1、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2、使国家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九、国家秘密载体有哪些种类?

  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具体的国家秘密载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1、以文字、图形、符合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如国家秘密文件、文稿、文书、档案、电报、信函、数据统计、图表、地图、照片、书刊及其他图文资料等。人们通常把它统称为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记录着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

  4、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十、在什么情况下,国家秘密事项应当解密?如何解密?

  国家秘密事项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解密:

  1、自行解密。凡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即自行解密,不需履行解密手续,也不另行通知。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

  2、提前解密。保密期限尚未届满的国家秘密事项,由于情况变化,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不会造成损害;从全局衡量,该事项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不需继续保密的,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提前解密。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3、按上级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通知解密。

  十一、如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

  根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各机关、单位在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时,应当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十二、《保密法》规定,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须采取什么保密措施?

  《保密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十三、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刷题巩固】

  下列说法符合我国保密法相关规定的是(    )

  A.国家秘密在解密后可以对社会完全公开

  B.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情形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C.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D.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解析】B。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秘密解密后可以对社会完全公开,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在个别情况下,有的信息解密后仍有可能作为工作秘密暂不对社会公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要把解密等同于公开。解密是说某一信息已经不具有国家秘密属性,有可能完全公开也有可能不完全公开。对暂不能完全对社会公开的文件、资料,可作为工作秘密或内部事项,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不再有内部事项的属性了,应由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何时、以何种方式对社会公开。

  B项正确, 根据《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二)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C项错误,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D项错误,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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