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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490人)

2021-02-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已公布。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490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2月17日17:00。(其中,2月11日-2月14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2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

>>>报名入口<<<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区教育局拟于2021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490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2021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各岗位的学历、年龄、专业及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2《招聘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https://zhaopin.lhxq.edu.cn:8082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及证件扫描件后,将由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专家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预筛选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看。通过预筛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岗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2月17日17:00。(其中,2月11日-2月14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前允许线上改报岗位2次,改报岗位或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等待审核结果。
 
  2.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告知。
 
  (四)资格复审及综合考核
 
  1.时间:2021年2月19日。
 
  2.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持考前7天内的深圳市内医院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或“深i您”健康码)及绿色行程卡(三者缺一不可),经体温测试正常后间隔1米排队进入考场。因核酸检查结果需要等待1-2天,请外地考生提前1-2天到达深圳,并在深圳市内医院参加核酸检测、领取检测结果。未能提供合格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未能配合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不能参加面试。
 
  2.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3.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教师资格证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2月7日。
 
  (四)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pEqvycXp7Vu0nyY0HT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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