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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公告(90人)

2021-01-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公告已公布。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90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公告

  参照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目前有公办幼儿园13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对象、招聘计划、报名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75名,专科教师15名。
 
  (二)招聘对象
 
  1.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的就业择业期政策毕业生(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③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④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2.专业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并参照《珠海市金湾区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3.应聘者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应聘者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5),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参加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金湾区金湾区现有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待遇执行,年薪约10万。
 
  3.被聘用者须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
 
  3.网上报名方式:一是直接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 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从一级栏目“资讯”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核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料预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现场资格审核条件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附件4)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5)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者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若提供不了推荐表,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已毕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院系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四)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算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由金湾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任一环节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四、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6)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金湾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招聘单位或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届时将提前通知,请应聘者留意。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阶段性的通知及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www.jinwan.gov.cn)、“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3083(陈老师、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2786(黄老师、张老师)
 
  点击下载>>>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wan.gov.cn/zwzx/tzgg/content/post_2716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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