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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云浮郁南县招聘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24人)

2021-01-1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广东云浮郁南县招聘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广东云浮郁南县招聘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24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广东云浮郁南县招聘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19〕453号)和《郁南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郁南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郁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郁南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郁南县第二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共24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政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月11日至2003年1月11日出生),身体健康;
 
  4.热爱群众工作,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5.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郁南县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股(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4号)。
 
  (4)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2020年郁南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5)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面试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及筛选,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择优进入面试按以下条件按顺序优先筛选:1、困难人员优先(如:低保户、精准扶贫户等);2、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3、高学历人员优先(如:博士,硕士,本科,专科);4、报考岗位户籍所在镇人员优先;5、年龄优先(按出生年月年轻人优先)。
 
  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折分后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镇级)、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拟聘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政审表》等资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政审对象是公职单位人员的需由工作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则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4.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查作出应聘决定。
 
  5.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人员,经聘用后,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县民政局负责统一培训、考核和调配工作;人员使用安排及管理由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按要求履行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县民政局可以终止或续签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基本工资(2050元/月)、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省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郁南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6-7338256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gdyunan.gov.cn/ynxrmzf/xwzx/gsgg/content/post_1410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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