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选调及遴选

2020广东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0-12-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人。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东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选调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敢于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熟悉操作计算机;无违纪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身心健康。
 
  (三)现任副科职(含)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含)以下职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土木类、建筑类专业,有相关职称者优先。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
 
  (六)愿意在选调单位工作5年以上。
 
  (七)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4.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60号市府大院内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秘书科,联系人:吴雄志,联系电话:3363339、18318619555。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彩色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yj3333826@163.com(文件名统一为“选调事务局+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所需材料:《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职务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个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可提供2篇。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截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进行初审,面试前进行复审。复审要求携带个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单位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秘书科进行审核。
 
  (三)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专门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全面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通知到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调动等其他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动
 
  根据考察和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办理有关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gjiang.gov.cn/zwgk/ywdt/gggs/content/post_499706.html

了解更多招聘信息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wwwgdgkworg

、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