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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人员公告

2020-12-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3人(入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8:00至23日18: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人员公告

  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花都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事业单位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培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初、中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负责指导由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委托管理招标、规范办学、教学教研、教学质量评定等相关工作。
 
  为加强中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幼教办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3人(入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三)有关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20年12月21日8:00至23日18:00,在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gdhdzyjsxyzp/,按网上的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确认
 
  1.笔试确认
 
  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0年12月27日9:00--12月28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方可安排参加笔试。
 
  确认路径: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考生请慎重确认,一经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
 
  2.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人员于2020年12月30日10:00后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2021年1月2日下午3:00,
 
  笔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 65号)。
 
  (四)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选,确定人选携带资格审核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如果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则按笔试合格考生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1年1月8日9:00-11: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 65号)。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测试时间在15分钟左右。
 
  1.音乐专业以展示技能的方式进行,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声乐曲片段;
 
  (2)钢琴:演奏一首自选钢琴曲片段,现场提供钢琴;
 
  (3)个性特长(任选一项。乐器、配乐自备):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
 
  2.舞蹈专业以展示技能的方式进行,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1)舞蹈表演:自选表演一个舞蹈片段;
 
  (2)即兴创编:听一段音乐创编一个舞蹈片段;
 
  (3)个性特长(任选一项。现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配乐自备):声乐表演、器乐演奏片段。
 
  (六)面试
 
  面试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考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9:00至18: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 65号)。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人员待遇和管理
 
  人员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一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20-36898754,监督电话:020-36892602。
 
  点击下载>>>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6954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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