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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东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工作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专业为临床医学(A1002),临床医学类(B1003),临床医学(C1001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预防医学(B100701)。预防医学专业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5.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工作人员报名表 》(可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qdh.gov.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提交到鼎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鼎湖区府机关大院内)。
 
  3.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本轮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由鼎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 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4号)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本公告由鼎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询,联系电话:0758-2699866。
 
  附件: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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