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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一次)

2020-07-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一次)已公布。广东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东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一次)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挂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牌子)是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技术体系规划;协助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公共平台规划和数据资源规划;负责编制全市政务信息化技术框架和标准规范并监测实施情况;负责对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性审核意见;协助编制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数字政府”运行,协调推进各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的技术工作;实施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服务中心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具体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及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监测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云、网络、公共平台安全保障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广州市内开展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人数共4名。选调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报考资格
 
  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资历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本公告里涉及的工作年限及其它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选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hujin@gz.gov.cn,联系电话:020-38920821、38920324、38920331。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贴免冠彩色近照)(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职务(岗位)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增人卡或入编材料、聘用审核表或任职通知等)、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信息系统或信息技术等相关工作经历指在信息技术相关企事业单位或机关从事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发、管理的工作经历。
 
  (4)本人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4.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可扫描成PDF文档或图片格式。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4)合作办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考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计划选调人数与初审合格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单位可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初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对象。
 
  复试前选调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提供编制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可提供复印件)。
 
  (四)体检
 
  复试合格后,结合岗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广州市以外户籍的,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它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初试、资格复审、复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四)选调单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选调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选调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选调过程中,初试、资格复审、复试、公示等工作安排将通过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公开,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三)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调动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20-38920821、38920324、38920331。
 
  点击下载>>>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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