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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0-06-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招聘公告已公布有意向者请填写《海珠区统计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0年6月12日17:30前发送到邮箱Tongjiju2019@163.com,邮件标题请写“2020海珠统计-个人名字”,如“2020海珠统计-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海珠区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岗位及条件:

  ①统计岗:经济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社会学相关专业招聘6人;

  ②文秘岗:文秘、中文相关专业招聘2人;

  ③计算机岗:计算机相关专业招聘2人。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有统计或普查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海珠区统计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0年6月12日17:30前发送到邮箱Tongjiju2019@163.com,邮件标题请写“2020海珠统计-个人名字”,如“2020海珠统计-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

  请自觉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统计、会计业务技能、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试用期间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参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劳务派遣形式办理聘用手续。

  6.聘用时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此次招聘的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为:统计岗位6人的合同期9个月,文秘岗2人的合同期为9个月,计算机岗位2人的合同期为10个月。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为准。

  四、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7.3万元/人/年,“五险一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作地点

  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五、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34387811(工作日时间:0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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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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