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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刑法之死刑

2020-05-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刑法之死刑,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广东公务员更多资讯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相关信息。

  在事业单位考察中,刑法常考刑罚中的死刑,一般以原文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难度不大,但有一些知识点极易混淆,容易出错,因此本文中将有关死刑理论知识做出汇总,方便大家记忆。以下是相关知识点介绍。

  一、概念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二、死刑的适用对象的限制

  1.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死缓期满后的处理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试题再现】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范围做了严格规定,其中,明确了对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B.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C.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

  D.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

  【答案】A。解析: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因此不适用死刑,既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适用死缓,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其中审判是指从羁押开始到刑罚执行之前,怀孕包括中止妊娠,因此在关押期间流产的属于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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